知否知否 “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落地
发布日期:02/14 字号:〖大 中 小〗
元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号),决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把常州综合保税区等2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纳入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范围。
今年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进一步明确了将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目标,提出了综合保税区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常州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获批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正是“新春红利包”之一。有了这个政策“大红包”,常州综保区将可以盘活更多资源,综合运用海关保税、缓税、免税等政策,应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新情况,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能。区内企业也可以充分对接国内企业需求,从而拓展经营业态、开辟内销市场,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国内企业委托加工等途径增加营业收入,从而有效解决内外资源市场分割、产能利用不足等问题,同时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接单能力,增加进出口业绩。
试点政策落地后,常州综保区积极行动起来,已分别与海关、税务进行沟通与对接,将进一步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强化精准宣传和引导,不断增强承接政策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好试点政策,使“政策红包”能真正惠及企业。
1.加强政策学习研究。深入开展常州综保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的总体研究,积极对接税务部门,尽快掌握“一般纳税人资格”相关政策和操作细则;加强与昆山综保区等前两批纳入试点的兄弟园区的沟通和学习,了解具体的操作办法和作业流程。
2.强化精准宣传引导。3月初,将邀请海关、税务等业务部门开展“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宣讲会,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落地实施中的疑虑或困惑进行答疑解惑;引导企业合理利用试点政策,算好“两笔帐”,第一要算好“成本的细帐”,算好细帐才能研判执行试点政策对企业的利弊与优劣,第二要算好“发展的大帐”,立足企业中长期发展来了解试点政策,立足对国内国外市场的拓展来分析试点政策,并以此确保实现试点政策优势的最大化。
3.增强承接政策能力。建议建立海关、税务、商务、综保区等部门协商联动机制,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加大协调力度,加速推进操作细则和配套制度的出台;按照相关要求,加快完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不断优化通关服务。